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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6年全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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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9月18日 | |
国家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任正晓 为切实掌握全国粮食库存情况,确保粮食宏观调控措施的落实,8月初,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四部门和单位对2006年全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最近联合发布了《粮食库存检查暂行办法》,要在这次全国粮食库存检查中试行。国家粮食局党组对今年的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高度重视,局长聂振邦同志在今年全国粮食库存抽查方案上明确批示粮食库存抽查务必要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随机抽查,掌握实情”。两天来,监督检查司安排对《办法》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和培训,之后还组织同志们进行了现场实习和考试,从9月19日开始,在座的同志们就要到分赴有关省进行库存抽查。希望大家在这次粮食库存抽查中,一如既往,发扬艰苦作战精神,认真履行好国家赋予我们的职责,把这次库存抽查的工作任务完成好。 下面,我受国家粮食局聂振邦局长的委托,先就做好今年粮食库存抽查工作讲几点具体意见,然后请振邦局长作指示。 一、要充分认识粮食库存检查的重要意义 (一)粮食库存检查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稳定流通市场的重要手段。 今年,党中央、国务院继续把“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和“保持合理的粮价水平”作为粮食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为此,国家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强化支农,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扶持力度,在粮食主产区启动了小麦、稻谷最收购低价预案,对稳定市场粮价、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发挥了积极的引导作用。但是,粮食工作面临的任务仍然是艰巨的。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分析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五个困难和问题。第一个就是:“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难度加大。当前粮价走低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的压力都不小,影响农民增加收入和种粮积极性。耕地不断减少,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强,粮食安全存在隐患。”今年3月,培炎副总理接见全国粮食局长会议暨全国粮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表彰大会代表时,强调指出:“粮食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一步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加强粮食宏观调控,搞好粮食市场监管,维护粮食流通秩序,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因此,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是落实总理讲话精神,实施国家粮食“紧平衡”战略,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维护粮食市场流通秩序的重要举措。 从粮食供求情况来看,初步统计,2006年全国粮食产量将在2004、2005两年的基础上保持继续增长。夏粮产量2276亿斤,同比增长148亿斤,增幅7%。国家粮食局对八个早籼稻主产区初步统计,今年早籼稻产量比去年减少16亿斤。夏粮收购进展顺利,截止8月末,11个小麦主产区国有粮食企业累计收购当年新产小麦813亿斤,其中最低收购价收购721亿斤;8个早籼稻主产区国有粮食企业累计收购当年新产早籼稻93亿斤,其中最低收购价收购68亿斤。尽管近两年粮食产量出现转机,粮食生产形势并不稳定。近几个月部分省区市旱涝灾害频繁,重庆、四川遭受到百年不遇的高温干旱,南方沿海省区又与遇暴雨洪灾,秋粮形势还待观察。预计2006年我国粮食产需仍可能有一定缺口。全国粮食产销将继续保持“紧平衡”状态。 从长远看,我国人口增长、耕地减少、淡水资源短缺的问题日趋严重,加上自然灾害频繁,粮食增产的难度越来越大,供求的品种和区域结构矛盾比较突出,粮食供求平衡依然存在一定压力。因此,一方面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调动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积极性,增加粮食供给,特别是短缺粮食品种的供给;另一方面,要加大对粮食库存特别是储备粮库存的监管工作力度,强化监管措施,建立经常性的检查制度,确保各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急需时调的动、用的上,充分利用现有库存粮食资源,搞好宏观调控。 (二)粮食库存检查是实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 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也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按照本届政府提出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四大政府职能的要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需要重点要履行好粮食宏观调控和粮食市场监管两大职能。在粮食购销全面市场化的新形势下,依法对全社会粮食流通进行监管,是国务院赋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是市场化后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必须花大力气做好的工作。国务院国发[2006]16号文件指出:“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全社会粮食市场主体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服务,不得直接干预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有关执法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加强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的粮食流通监督查体系。”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是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实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2001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已连续5年联合组织全国粮食库存检查,总的看,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了粮食库存管理中存在的不少问题,各地粮食库存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各项规章制度更加完善,账实相符情况明显改善,粮食库存规模和结构更加合理,布局进一步优化。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有力地促进了粮食库存管理水平的提高,为完善粮食流通管理政策、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实施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提供了可靠的决策依据,保证了国家粮食安全。工作成绩得到国务院、国家发改委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粮食库存检查是贯彻两个《条例》,落实《办法》规定,实行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粮食库存检查暂行办法》的出台,标志着粮食库存检查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的轨道。在自查、复查的基础上,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联合组织的全国粮食库存检查将正式作为一项长期的制度贯彻落实。今年的全国粮食库存检查,是《办法》实施的第一年,既是一次常规的例行检查,也是按照新办法组织的一次练兵。 实行依法行政,关键在人。为此,国家粮食局在经费比较紧张的情况下,仍然安排大家进行专门学习培训,还组织了现场实习和考核。一方面是让大家充分了解《办法》内容,熟悉库存检查的新方法、新规定,依法检查;另一方面,也是为下一步各地贯彻落实《办法》、做好相关培训工作培养骨干和师资。按照《办法》的有关规定,今后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要实行检查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参加这次库存抽查的同志,都是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各地选派的业务骨干,也是今后我们组织库存检查工作依托的重要力量。希望大家对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有更加深入的认识,在运用《办法》做好抽查工作的同时,将国家的政策带到地方、带到基层,推动《办法》的贯彻落实。大家务必要高度重视,通力合作,确保按照《办法》的规范要求圆满完成抽查任务。 二、今年粮食库存抽查工作的主要任务 按照库存检查的《通知》要求,今年的检查内容包括粮食库存数量、质量、原粮卫生、储存安全以及储粮管理情况。粮食库存检查范围包括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经营企业,以及仍承担政策性粮食业务的其他所有制企业的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其他政策性粮食和商品粮。在各地自查和复查的基础上,重点对河北、吉林、辽宁、浙江、河南、宁夏、湖南、青海、重庆、甘肃等10个省(区、市)的粮食库存情况进行抽查。在这里,我想强调三点。 (一) 重点检查国有粮食企业和政策性粮食库存。 在粮食购销市场化、市场主体多元化的新形势下,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必须把握住两个关键环节,一是继续保持国有粮食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充当国家粮食宏观调控的载体;二是重点确保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等政策性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夯实国家粮食宏观调控的物质基础。今年的库存抽查,要把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和最低收购价粮食库存作为检查重点。从我们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各地中央储备粮数量、质量基本是有保障的;新一轮粮改后,各地按照“省长负责制”的原则认真加强地方储备粮管理,各级地方储备粮质量和年限结构明显改善,库存规模逐步充实,但目前仍有一些地区库存规模尚未达到国家核定的“产区三个月,销区六个月”的标准,也有个别省没有建立起真正意义的地方储备粮库存。一些地区受财政紧张等方面因素影响,地方储备轮换不够及时,库存粮食质量无法保证,这类情况在一些地方还比较突出。这次库存检查,对中央储备粮,要重点检查轮换任务执行情况以及代储管理情况;对地方储备粮,要重点检查库存粮食年限结构和质量情况。另外,从去年开始,国务院连续两年在粮食主产区启动最低收购价预案,有效地保护了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但也使参与托市收购的粮食企业面临较大的收购和储存压力,这次检查,大家对最低收购价预案的执行情况以及这部分粮食的储存安全问题要密切关注。 (二)结合抽查工作全面了解各地粮食库存及管理情况。 这次大家到各地去,工作安排的很紧,在做好抽查工作的同时,要加强与地方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与交流,收集相关信息,对当地的粮食收购、粮食库存及管理情况有一个全面的了解,特别要关注具有普遍性和全局性的问题。比如,2004年全国粮食库存检查中,我们发现个别省受历史因素影响,粮食库存账实差率较大,经与农发行沟通,及时下发了关于确保账实相符的通知,对问题进行了纠正。其他问题,诸如个别省没有按照国家的规定建立地方储备粮,有的省地方储备粮轮换不及时、陈化问题严重,也有一些省商品库存薄弱,一些主产省地方粮食企业仓储设施简陋,直接影响到最收购低价粮食的储存安全,我们都在历年的查库报告中向国务院做了汇报,一些问题得到了及时纠正。 (三)要认真听取地方和基层企业的意见。 每年我们到各地抽查,都会收到地方有关部门和基层企业反馈的一些意见,这些意见大多数反映的是基层粮食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其中一些还具有普遍性,对我们完善有关政策有积极的借鉴意义。俗语讲“兼听则明”,大家到各地后,要虚心听取来自方方面面的声音,把地方的意见带回中央,另外,要注意了解各地在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主渠道作用、确保地方粮食安全和加强库存管理工作方面好的经验,也要关注粮食库存管理中出现的典型事例,在认真分析和整理的基础上,提出处理建议和完善政策的可行性意见。 三、关于做好库存抽查工作的几点要求 这次抽查涉及面较宽,抽查内容也比较具体,大家肩上的担子很重。为做好这次抽查工作,我提出几点具体要求: (一)要认真组织,周密策划。 各工作组在出发前要抓紧时间制定详尽的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和分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到达现场后,同当地发改委、粮食、财政部门以及农发行分行和中储粮总公司分公司(联络处)密切配合,尽快安排落实好各项抽查任务,把工作做实做细。抽查的面不能太窄,而且要随机选择有代表性的库点。 (二)要高度负责,坚持原则。 要像2001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和以往的抽查工作那样,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这次抽查工作,严格按照《办法》和有关规程的规定,清查库存数量,核对各类账目,查明库存质量,查找库存粮食储藏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一定要坚持原则,如实反映,及时纠正,决不能隐瞒和弄虚作假,更不能摆样子、走过场,使抽查工作流于形式。 (三)要严明纪律,锻炼队伍。 我们到各地进行库存粮食抽查,是代表国家履行粮食监督检查职责,工作中,一定要遵守纪律,廉洁自律。同时,我们这次抽来的同志,来自各个部门,具有比较丰富的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经验,有的同志政策水平比较高,有的同志对基层业务比较熟,有的同志在粮食业务的某一方面比较精,经过这次系统培训后,知识更加扎实,把握政策更加到位,希望各组人员合理搭配,充分发挥每个同志的能力和水平,一定要通过抽查掌握粮食库存的实情。大家在具体检查过程中,还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对我们印发的《粮食库存检查暂行办法》提出进一步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需要强调的是,各组带队的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统筹协调,统一指挥,要通过你们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大家的共同努力,造就一支真正意义上国家粮食库存检查的专业队伍,为今后国家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培养出一批高水平的师资力量。 (四)要认真分析,及时总结。 抽查工作结束以后,各工作组要及时总结抽查工作情况,对在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和查找深层次原因,从规范管理、完善政策的角度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认真写好书面抽查报告。 这次库存抽查工作得到了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全力支持,大家要把这项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共同把这次抽查工作做好。 最后,预祝粮食库存抽查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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